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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反貧窮行動聯盟2010年4月21日分享前往日本考察勞動派遣狀況,並宣布將在五一勞動節當天大遊行,向政府提出「禁止人力派遣、反對勞務外包,以及反對勞動彈性化」3大訴求。
又,派遣業者按月抽取勞工應領之所得做為業者之營運費用及其利潤,已嚴重牴觸了勞基法第6條之基本精神。勞基法第6條明白規定「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」,該立法的基本精神及目的即在嚴禁中間人的剝削,為我國重要的勞動政策;派遣業者看似未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,但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簽訂商業契約後,從要派公司按月應付給派遣勞工的所得中,抽取部分的金額後,剩餘的才發給被派遣勞工當薪資等,已明顯違反勞基法第6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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